关于给予李承倬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学院分团委学术创新部本学期早自习检查过程中,部分学生存在无故不参加早晚自习的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姓名
班级
存在问题
李承倬
20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
无故不参加早晚自习达到12次
根据《武汉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严格遵守上课纪律,大一期间积极参加早晚自习,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和早晚自习的,减0.5分/次”,为严肃纪律,同时本着批评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态度,经学院学生科研究,决定给予李承倬通报批评处分,扣除学生李承倬综测6分,取消其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资格,以观后效。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报!
如有异议,请于2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科技学院学生科反映。
联系人:郭英策
联系方式:13545872332
食品科技学院学生科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