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武汉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开放的通知

发布者:pengren发布时间:2021-04-22作者:浏览次数:10


为充分发挥实验实训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平台,学校各实验实训室计划面向广大学生开放。具体开放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开放内容

各类实验实训室根据不同学生需求确定了开放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项,分别是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级各类技能或学科竞赛、实验实训室自行设计或学生自拟创作的项目(含毕业设计项目)、弥补型实验项目(学生在课程实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掌握实验内容,或未能取得应得的实验结果的实验项目)。

  1. 开放预约申请

凡计划参加开放实验实训项目活动的学生,可自主联系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无指导教师的由实验实训室指派),下载并填写附件1(武汉商学院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提交到相应实验实训室,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按照要求进行实验实训。

  1. 开放对象及时间

各实验实训室拟定了本学期开放计划,其中包含开放的实验实训项目、开放时间、开放对象等信息,学生可根据该计划进行实验实训开放预约,详细安排请查看附件2(武汉商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室开放计划表)。

对于计划表以外的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项目和开放对象,学生可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出开放使用预约申请,是否接受预约以学院审核为准。

  1. 开放要求

学生在进入实验实训室前,应认真学习《武汉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商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各实验实训室均有张贴),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提前制定好实验实训实施方案,严格按有关规程和技术要求按时进行实验实训。

对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情节严重的,以及未按预约时间开展实验实训达三次的学生,6个月内不得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自相应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1. 鼓励措施

学生全程参与本人所申请的开放实验实训项目所有学时(不含弥补型实验项目和毕业设计项目),并提交实验实训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报告等),经学院审查合格后,给予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每学年完成开放实验项目16学时以上(含16学时)给予第二课堂1学分。同类型项目优先按照《武汉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已获认定的,不予重复认定。

  1. 其他

关于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和使用的其他事项可咨询各学院实验实训室或教务处,各实验实训室咨询电话见各实验实训室课表夹,教务处咨询电话:027-84792056。                                        


教务处

2021-4-5




附件1:武汉商学院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doc附件2:武汉商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室开放计划表.xls